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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海人来享福

发表于2017-11-20

近日,佛山正式印发《佛山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等重点群体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佛山将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3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方案》称,佛山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根据《方案》要求,相关各项配套政策将于2017年11月底前出台实施。佛山要吸引更多人口落户,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政策必然要同步跟上,对此,《方案》也提出了相关政策保障。

有四重保障体系:

第一重住房保障

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

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

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在职职工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

落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等政策,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支持缴存人异地使用。

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机制。佛山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统筹考虑各类各业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住房特别是落户人口的保障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设施建设用地。


 

第二重养老保障

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等政策。

加快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第三重教育保障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要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





通过运用省级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与各级户籍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对接,为进城落户居民子女转学升学提供便利。


第四重医疗保障

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完善并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妥善处理医保关系转移中的有关权益;加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管理服务,确保基本医保参保人能跨统筹地区连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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